国家为什么不重点打击老赖,反而打击催收行业?
关注我们很久的朋友都知道,我们常常会发一些关于违规催收的文章!而且国家也出台了“催收自律公约”,从中我们可以看到,国家对违法催收是保持着严厉打击态度的!当然,只针对违法违规的催收行为,如果是合理的催收行为,那法律也是支持的!毕竟负债人确实欠了钱,债权方进行催收,也是他们的合法权利!这时候就有许多人问了,明明老赖的危害明显比催收大,毕竟市场上的坏账那么多,那些有钱却故意不还的老赖也真的是很招人恨,为什么相关部门反而对催收的约束更强呢?
问这个问题的人,首先就预设了一件事——催收能限制老赖!也就是说,催收的存在,是能够促使老赖还钱的!如果催收能给老赖压力,迫使老赖还钱,那么打击催收,当然是助长不正的风气,但事实真的如此吗?首先,催收并不能迫使老赖还钱,为什么?因为只要债权方起诉了债务人,那么法院判决生效后,就相当于固定了债权,然后债权方就有权利去申请强制执行,这时候,法院就会冻结债务人名下的银行卡,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,然后划扣里面的钱用于还债,甚至还能将债务人名下的资产拿去拍卖,比如车子房子等等!对于那些有钱不还的老赖来说,催收的各种电话是根本起不了作用的,只有法律的强制性才能让他们偿还债务,所以催收对限制老赖这件事情,是没有什么作用的,如果催收就能限制老赖,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呢?
而且,国家打击的也不是催收行业,而是非法催收!我们接触了成千上万的负债人,大概七八年前的时候,催收方式就已经是花样频出了,曝通讯录,打电话骚扰朋友同事,都已经是常规操作!曝光通讯录,骚扰无关人员这种行为,无疑是把更多的人卷入到根本与他们无关的事件当中!有的还有限制人身自由,上门威胁,涉嫌了非法入侵住宅,非法拘禁!有的甚至敢冒充公职人员,降低了公信力不说,还给政府抹黑。大家还记不记得曾经的套路贷,催收为了收回欠款,拿到提成,逼死了多少大学生?又逼得多少花季少女误入歧途?比如我们熟知的“辱母杀人案”,就是因为暴力催收导致的!
从法律的角度上我们来解读一下,法律上并没有老赖这个名词,只有失信人、被执行人、拒不执行人这几种,老赖是对某些民间欠了亲戚朋友钱不还的人的一个称谓,法律上严谨一些,类似老赖的名词是“拒不执行人”,指通过调解、仲裁、判决、执行等步骤后,有能力还钱,但拒绝还钱的人,和家人亲属是没有什么关系的。但是国内的借贷产业发展的时间并不长,平台或者银行如果遇到了借钱不还的情况,一般的处理周期是逾期催收、起诉、法庭执行这几个步骤!我国并没有个人破产法,而个人破产法作用就在于——约束放款方认真审核借款人的资质,不过超量放款,也能让借款人认清自身有从头再来的机会。
反观现在的催收市场,不能说是所有的第三方公司,而是某一些用恐吓、威胁为催收方式的公司,加重了负债人的负担,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的后果。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,暴力催收的惯用手段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个人信息,然后将负债人的欠款信息告诉他身边的所有人,本来是找工作赚钱还钱的路径就被这些催收从源头上给堵住了,找不到收入的来源,继续以贷养债,债务的窟窿就会越来越大。欠钱,不是欠命,有钱不还可以找法律,没钱不还也可以去找法律。没钱但是有意向有意愿还钱的,就不要用一些违法的下三流手段了,毕竟他真的没钱,用了什么招数他也没钱,大不了就是再去借别的钱来还给你。但始终治标不治本,只会让债务人的窟窿越来越大,对于通过催收手段收回了欠款的公司来说,是好事,但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,只会让债务人越欠越多,坏账越来越大!
所以目前相关部门对违法催收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,这也是为了迫使行业能够逐渐的规范化,在既要合格要求员工遵守纪律的同时,又能在法律合规的范围内完成解决债务的月目标,来减少负债导致的金融性系统风险。